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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洞庭湖保护区获批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
2014-01-04 |作者: |     【关闭窗口】
    

    2013年12月25日,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〔2013〕111号文件批准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等23个保护区为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。

    2002年西洞庭湖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,保护区现规划总面积30044公顷,其主体湖泊为目平湖,它不仅吞吐长江松滋、太平二口洪流,而且承接沅、澧二水,纳汉寿县境内沧、浪等8河入湖,是长江中游洪流的首个“承接器”,同时也是洞庭湖区江湖生态系统平衡的调节器,在国家防洪抗旱、生态安全保障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。

    西洞庭湖汇沅、澧二水,承长江松滋、太平二口之分流,入洞庭,下长江,通大海,是国家生物资源的战略储备库,是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,被誉为“候鸟天堂”、“物种基因库”。

    历年来,在汉寿县委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保护区管理局开展了河湖洲滩整治,拆除围栏围网、取缔区内非法采砂,恢复退化湿地等工作。2011年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着手保护区升国家级工作,对区内湿地资源进行科学考察,完善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,夯实了保护区升国家级工作基础。

   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以升国家级为契机,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,认真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0〕63号)要求,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,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,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,不断提高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。(来源:湿地中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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